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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购几百元晾衣架,却赔偿10万余元,戚律师成功办理索赔案件。

作者:戚桂刚 来源:找法网 更新日期:2016-06-05 15:38 浏览量:519

【案情简介】

我市一年轻人张某购得新房后,开始张罗房屋装潢,对于装修材料, 大到家用电器、小到晾衣架,张某几经比较,还是觉得网购比较合算。房屋装潢接近尾声时,张某网购阳台晾衣架后却不会安装,就通过熟人介绍请杨某上门安装,杨某站在简易人字梯上安装过程中,不料梯子突然散了架,杨某跌落受伤。杨某住院诊断:左小腿两个骨头均骨折,腓骨总神经损伤,并放了钢板,后又做了补骨头手术,用去医疗费6万元。事发后,张某支付了医疗费4.2万元。为赔偿问题,双方通过派出所多次调解未果。后来,双方几经协商,为赔偿问题没有任何进展。


诉讼程序,开庭审理

律师代理,法院调解结案

资深律师戚桂刚指导分析


【案件办理】

法官:刘江昆,靖江法院孤山法庭

期限:426日立案,527日调解结案

案件结果:

一、被告B赔偿原告A因本起事故造成的医疗费、住伙补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营养费、残疾赔偿金、精神抚慰金、交通费、后续治疗费等各项损失105000,扣除被告垫付的42000,余款63000元约期于2016610日前给付;逾期原告可立即申请执行并要求被告立即承担违约金10000元。

二、本案原告损失经本次调解一次性处理完毕,再无其他纠纷


【戚律师点评】

委托人原告杨某在安装晾衣架过程中受伤,属于典型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,但是这类案件,对应的法律关系是提供劳务者责任纠纷还是承揽合同纠纷,历来存在争议。按照提供劳务者责任纠纷处理,委托人原告杨某自己需承担责任约30%,法院一般判决被告赔偿70%左右;但是按照承揽合同法律关系处理,委托人原告杨某承担责任约70%,法院一般判决被告赔偿30%左右。戚律师接手该案件后,仔细分析,按照前者法律关系起诉。原告经过比较、慎重考虑,觉得戚桂刚律师法律经验娴熟和法律技巧醇厚,委托戚桂刚律师代理案件,同时看到戚桂刚律师出色的庭审发挥、优异的调解表现,最终戚律师不辱使命,成功维权办结案件,短期内拿到赔偿款。

一般此类案件庭审次数较多,涉及的内容及法律问题复杂,需要法律功底深厚的专职律师细心代理才能全面胜任,并不是任何其他法律工作者都能有效处理好的,因此戚桂刚律师在此建议案件当事人必须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,才能真正在诉讼庭审之中获取优势。

至此,本案终结,当事人案件结果非常满意。


【法院调解书】

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

民事调解书(节选)

(2016)1282民初2760

原告A,男,1957年生,居民身份证号码,住靖江市。

委托代理人戚桂刚,江苏信义诚律师事务所律师。

被告B,男,1978年生,居民身份证号码,住靖江市。

委托代理人薛春霞,江苏江豪(靖江)律师事务所律师。

原告A与被告B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,本院于2016426日立案受理后,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刘江昆适用简易程序,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。原告以被告应赔偿原告因人身损害造成的损失为由提起诉讼。

本案在审理过程中,经本院主持调解,双方当事人达成如下协议:

一、被告B赔偿原告A因本起事故造成的医疗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营养费、残疾赔偿金、精神抚慰金、交通费、后续治疗费等各项损失105000,扣除被告垫付的42000,余款63000元约期于2016610日前给付;逾期原告可立即申请执行并要求被告立即承担违约金10000元。

二、本案原告损失经本次调解一次性处理完毕,再无其他纠纷。

三、本案受理费400元减半收取200元,由被告负担。

原、被告双方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书的内容,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捺印后即生效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,本院依法予以确认。

审判员 刘江昆

靖江市人民法院(印章)

O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

书记员 黄振兴


戚律师感悟:

随着电商的快速成长,网购也许成为年轻人首选的购物方式,但是,网购的是需要安装调试的商品,在安装调试过程中,存在一定风险。本案就是典型的房屋装潢过程中的法律风险,年轻人张某花了几百元网购的阳台晾衣架,却因为请人安装,付了出10万多元的赔偿,几乎相当于一套房屋的中等装潢档次的费用。戚律师提醒: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从事房屋装潢、夫妻财产、劳动纠纷、私人借贷、涉及人身财产方面的相关事务,需提前咨询律师,才能减低风险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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